根据研究生院《山西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山西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近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成立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各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导师、专家组成。有直博生招生计划的各专业也成立直博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直博生须满足《山西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拔条件。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
1、推免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此项为补充材料)。
2、直博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山西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由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字数不少于350字,且须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还需提供四级成绩单;
(6)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此项为补充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属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安排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9月28日上午9:00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山西大学”志愿,并进行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第一阶段复试:有意报考我院并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考生(优才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学生须参加)
复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10:00
复试地点:崇理楼N220
复试方式:面试
第二阶段复试:通过推免系统报名我院各专业并取得复试资格的其他考生,复试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接收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专业类别 |
1 |
017001 |
植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2 |
071002 |
动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3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4 |
071005 |
微生物学 |
直博生 |
5 |
071007 |
遗传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6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7 |
0710J3 |
合成生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8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硕士 |
9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硕士 |
10 |
086003 |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硕士 |
11 |
086004 |
发酵工程(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硕士 |
12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硕士 |
13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硕士 |
生物技术研究所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专业类别 |
1 |
017005 |
微生物学 |
学术学位硕士 |
2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
六、录取
复试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最终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成绩中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复试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院根据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3、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七、咨询方式
电话:0351-7011769 ,胡老师
邮箱:huyue26@email.sx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