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

本实施细则制定依据为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以及《山西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植物学(学术型)、动物学(学术型)、水生生物学(学术型)、遗传学(学术型)、细胞生物学(学术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术型)、食品工程(专业型)、生物工程(专业型)和农业(专业型,包括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食品加工与安全两个专业)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山西大学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完善复试预案,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制程序,严格复试管理,保障人才选拔水平,切实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组织领导

全面接受山西大学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和督查,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根据山西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1.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樊伟 李卓玉

副组长:牛彦伟 付月君 裴雁曦

成员: 范三红 冯 佳 王景雪 王兰 王兴华 马恩波 任竹梅 田怀东 谢树莲 仪慧兰 张建珍 张丽珍  

秘书:张婕 王玉秀

2. 成立生物学学科复试组(组长:李卓玉)和食品学学科复试组(组长:范三红 仪慧兰),成员为所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各学科复试小组对本专业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应学科复试小组,向考生做出解释。

三、复试和调剂基本要求

1. 复试面试和调剂规则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上报研究生学院(详细规则见下文);

2. 调剂前、后考生的整体数据均要上报;

3. 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4. 所有调剂考生的选择要符合制定的规则,不允许各专业点自定选择调剂考生的规则;

5. 规则要集体决议,形成规则后张贴生效;

6. 各专业点复试比例保持在招生计划数的120%-150%;

7. 如有增补名额,应优先满足报考和达线人数较多的学科;

8. 全程录音录像,可以在自己的教室复试,但是必须向研究生院上报地点;

9. 严格招生过程的回避制度;

10. 注意有精神问题的考生;

11. 挑选调剂生和面试过程中,各学科应要求所有本学科导师参加,参加的导师都需签字;

12. 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最后由领导组组长签字上报。

四、硕士生调剂、复试及录取规则

1. 录取规则由集体决定,要有会议记录,确定规则后要公布;确保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类考生录取顺序是:

(1)第一志愿的考生;

(2)调剂考生。

3. 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调出专业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分数线;

4. 学术型硕士可以调剂专业硕士;专业硕士不可以调剂学术型硕士;

5. 调剂考生一般情况下不可跨一级学科调剂;

6. 调剂志愿考生按照如下顺序调剂:

(1)校内调剂优先;

(2)其他考生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排队调剂:

生物学各专业、生物工程和农业专硕调剂生按照如下公式排名:

调剂成绩=(英语分数/英语满分)×100×6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40%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工程调剂生按照如下公式排名:

调剂成绩=(英语和数学分数之和/英语和数学满分之和)×100×6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40%

7.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8. 获得调剂资格的考生,按照上述第6条以二级学科专业分别排队,按最终成绩高低先后录取;

9.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满分×100×40%

注意:计算面试成绩务必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五、复试日程安排

·3月20日:调剂起始时间;

·3月25日:考生到研究生院资格审核,领复试循环单;考生到报考单位报到,部分考生体检。

·3月26日:复试

上午:8:00-10:00 专业课笔试;

上午:10:30开始,综合面试。

· 3月27日: 综合面试,体检,跨专业考生加试

根据山西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各专业跨专业考生要求加试相应科目(地点:生命科学学院二层会议室),

14:00-16:00,普通生物学  16:30-18:30,分子生物学;

14:00-16:00,食品工艺学  16:30-18:30,食品分析。

笔试和面试地点在3月25日报道时查询。

·3月28日上报面试成绩。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1. 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和山西大学有关文件,保证程序规范、过程公正。

2.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复试及录取规定的行为和个人,及时上报,由上级追究责任。

4. 实施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有效监督,接受研究生院人员现场巡视检查。

5. 实施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完毕后,学院将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接受考生问询,接受广大考生监督。

6. 依照复议制度,配合学校纪检、监察和研究生院的调查。

7. 未尽事宜由招生领导组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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